“该回家了。”常仪将一把迷穀(1)扔进火堆,火苗猛地蹿得老高,映红了她过分英气的脸。都说,将迷穀带在身上,不会迷失方向。真正想念的所在,从来不是一棵树,一把草能够指引的。于是,终于可以承认,那个鄙陋的所在,是她的家乡。 这是常仪穿越到这个荒古年代的第一百一十个年头,是她成就仙道果位的第十三年,是她以后羿之名,游历大荒的第十年,也是她将夸父封印在箭里的第三天。 后羿之名,本是个玩笑。 彼时常仪刚刚得道成仙,不可一世的,像个笑话。她迫不及待的离开了荒蛮落后的部落,猝不及防,看见了更加血腥野蛮的世界。女子爱洁,不擅近身厮杀。外面的妖兽,可不会与你拉开距离,慢悠悠的互丢法术。万幸,常仪运气不错,几番遭遇,狼狈不堪,始终性命无忧。 擅长法术,武器是弓箭,常仪觉得,她得给自己找个盾。 夸父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。夸父是巫,继承了盘古血脉的强大种族。他肌肉虬扎,手持一根藤杖,舞得虎虎生威。当时,他被几只鸟妖逼得哇哇乱叫,毫无办法。 那时候,常仪还不知道巫族,妖兽倒是见过不少。人类与妖兽,相杀相食。见到妖兽攻击“人”,常仪毫不犹豫,弯弓搭箭,将几只鸟妖一一射落。 常仪需要肉盾,夸父缺少远程技能。他们一拍即合,就此组队。听了夸父的名字,常仪一乐,随口说自己叫后羿。古老的年代,没有后世的传说。夸父不疑有他。这个莽直的家伙,连常仪女扮男装都没看出来。常仪愣了一瞬,放弃了解释。 半月前,十日横空,火辣辣炙烤着大地,山川干涸,生灵涂炭。 盘古大神只长了一双眼睛,化作了日月。天上这十个,当然没有那么了不得的来历。他们是妖皇的儿子,还不能化形的三足乌。无可比拟的火焰与生俱来,他们本身,修为有限。 三足乌不只有火焰,还有翅膀。 此时妖族掌天,巫族掌地,二者都想做那真正的洪荒之主,你争我夺,不知斗了几多岁月。 夸父还年轻,没赶上上一回的妖巫大战,对妖的仇恨却早已刻骨。见到了胡闹的金乌,他提着藤杖,急吼吼的冲了上去。 真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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