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刘禅默默地站在铜镜前,看着镜中的自己,这是一张稚嫩清秀的脸,约莫十一二岁的年纪,头上还扎着两个蓬松的总角。 柔柔弱弱、天真浪漫,一位风度翩翩的可爱少年。 《诗经》有云:婉兮娈兮,总角丱兮。漂亮的孩子逗人怜,扎着小小羊角辫。但此时的刘禅却对着秀丽过分的容貌并不感冒,只希望快快长大,在这多事之秋扶大厦之将倾,挽狂澜于既倒。 因为,在三个月前,刘禅的躯体已被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占据! 前世过了二十多年庸庸碌碌的生活,处处受制于人,事事低声下气,空有一身历史知识,却毫无施展之处。那样的生活我再也不想过了! 既然苍天给了我这第二世的机会,那我就要任气任行、言出法随,一言生与死,做一个真正的大丈夫! 这样想着,刘禅的目光越发坚定起来。当然这只是先给自己定一个高大上的目标,真正落到脚下,路还要一步一步走,不过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,先把基调定下来总没有错。 深吸一口气,刘禅停下来思忖,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,先完成今天的任务吧。在侍女钰颖的伺候下快速穿上衣衫,用完早膳,让钰颖将自己的配剑取来便准备出门。 剑,素有“百兵之君”的美誉,历来为文人士大夫所重。在这两汉三国的时代,不仅武官配剑,就连文官也持剑,并且文官们不仅仅拿剑作礼具,更能用剑作杀人。现在的文官不是明清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很多都是能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全才,尚武之风普遍且浓烈。 而且剑,更是一种君子精气神的体现,是故刘禅虽然年只十一,也让匠人特制了一把二尺二寸短剑。 刘禅提着配剑,出了左将军府,眼前便出现一排排衣甲持戟的武士。为首一员浓眉大眼的武将,向刘禅一抱拳,讲道:“公子,末将奉主公之命特调一屯甲士为公子护卫,现特来报到。“ 刘禅目光环视一周,大概五十名士兵,全是白耳精兵!由是衷心赞道:“皆虎贲之士也!”说着,看向这员武将,“如此,有劳陈将军了。” “不敢,事情完毕,末将就告辞了。” 陈到,刘备的亲卫队长,统帅白耳精兵,多次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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